水产苗种产地检疫,为水产养殖业构筑安全防线
更新时间:2020-06-29 00:00:00 来源/作者:海洋与渔业杂志
水产品是商品,渔业是以市场供求为导向的商品生产,在市场机制作用下,渔业在农业和农村经济中脱颖而出,凝聚了大量资源和要素,成为最具竞争力的行业。经过改革开放数十年高速滚动式发展,水产品由过去长期供不应求完成供求平衡甚至总供给大于总需求。在构成渔业的法律、市场和技术三大风险中,最大风险是技术,在构成水产养殖技术诸多环节中,风险最大是疫病。该问题已成为政府渔业主管部门、行业和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因为该问题综合复杂,牵涉面广,需要菩萨心肠,霹雳手段,雷霆出击,在破解该问题诸多选项中,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是首选。
这是由水产苗种性质以及在水产养殖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国以农为本,农以种先。春播一颗粟,秋收万粒籽。其中的“种”在水产养殖上指的是水产苗种,它主要是指人们通过捕捞或者人工催产和孵化繁育而出的稚体、幼体。首先,它主要是由产地集中批量生产的,由原良种场构建一个亲本种群,实施雌雄配组,催情产卵,交配受精,一组亲本少则能繁育出数百尾多则数万、数十万尾苗种。其次,它主要由原良种场发起,通过市场流通,辐射扩散,完成了种苗繁育、苗种培育和商品养殖这三大环节,例如原良种场构建亲本种群,种苗场繁育苗种即水花,苗种培育场开展苗种培育,把水花培育成鱼苗、鱼种,其中鱼种就是亚成体,供应给养殖者投放到池塘等水体中开展商品养殖。这就意味着如果水产苗种携带寄生虫、细菌和病毒一类具有烈性传染性的病原体,它就会通过苗种流动由苗种产地扩散到苗种销区即主要养殖区,一旦养殖环境恶化、水产养殖动物免疫力和抗病力弱化,极易造成疫病的爆发和流行。
2020年,农业农村部向全国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的通知。该通知要求渔业技术推广机构要按照一主多元模式,主要是依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构建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机制,到2022年底,力争实现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申报检疫率100%,检疫合格电子出证率100%的工作目标。该要求对渔业而言是为水产养殖业构筑了一道安全防线。
首先它是生命安全防线。在构成水产养殖的法律、市场和病害三大风险中,威胁性最大的病害。而造成病害的是病原体,病原体主要由寄生虫、细菌和病毒三大类构成,其中寄生虫病是急先锋,细菌是主力,病毒的危害性最大。实践表明,不论是养鱼、虾蟹、贝类抑或龟鳖类,如果自繁自育或者购买来的苗种病毒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其养殖过程较为顺利,养殖成功率就高。通过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可以将有问题的苗种控制一个可控范围内,或者通过消毒杀菌灭虫再通过检测,或者杀灭,就避免其通过流通传播疾病,降低养殖过程中病害发生的风险。
其次它是产地安全防线。水产养殖是一个属地感极强的生产,是七分环境二分养一分治,水产养殖的水,需要环境作拱卫,如果养殖水体老化、土壤劣化、环境恶化那么其养殖难度将陡然增加,而投放有未经过检疫的苗种无疑会让该难度再上一个台阶。这是因为如果投放了不合格的水产苗种,其疾病发生率必然大幅度提高,这就会造成病原性污染,而一旦发生疾病就需要药物控制,不论是化水泼洒还是拌饲投喂,这就会造成药源性污染,而通过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投放检疫合格的苗种就降低了养殖产地的负荷和承载,不用药或少用药,提高养殖产地环境的安全性,让水产养殖动物获得健康生长、发育和繁衍。
再次它是产品安全防线。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主要是通过三品即无公害、绿色、有机和一标即地理标志认证推进的,它不但是一个产品的安全标准更是一个标准化、规范化的操作技术规程,其中之一就是投入品的安全,而药物首当其冲。如果养殖过程顺利,人们最多是运用一些水质调节剂、环境改良剂以及营养免疫增强剂一类的动物保护产品,而一旦出现生病死亡现象,诸如有毒副作用的无机、有机甚至生物化学品都会运用到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中,无疑加大了水产品药物残留的风险,影响到水产品质量安全。而通过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投放检疫合格的苗种就降低了养殖产地的负荷和承载,不用药或少用药,就会大幅度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目前,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正在全省水产养殖主产区开展起来,其中之一就是珠海市金湾区。该区是该市乃至全省水产养殖主产区,主要养殖海水、咸淡水和淡水鱼虾蟹。根据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2020年6月19日上午,应珠海市龙胜良种鱼苗培育有限公司申报产地检疫,珠海市金湾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和市渔政金湾支队联合组成检疫专家组,对该公司申报的“四指马鲅”鱼苗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在检疫现场,检疫专家组认真查阅了《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检疫苗种生产管理记录等证件台账资料,利用精确仪器对“四指马鲅”出售鱼苗进行现场镜检,检疫合格水产苗种10万尾,并开具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同时宣传普及《动物检疫管理办法》、《鱼类产地规程(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此举是从水产养殖投入品源头上筑牢鱼类疫病传播防线,促进该区水产养殖业健康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
全面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从苗种流动的关键环节入手,强化产地检疫和执法监督,严格控制重大疫病传播,就能确保水生动物生物安全、水产养殖环境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推动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是广大水产养殖生产者、管理者和消费者的呼声,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功德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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