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促进条例》于10月1日起施行
更新时间:2025-10-10 10:51:02 来源/作者:南方网·粤学习
今年7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通过了《汕尾市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部法规于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推动打造具备海产品加工、低温分拣包装、冷链运输等功能于一体的冷链物流基地。这意味着咱们的“汕尾鲜味”,以后就能以最快的速度、最新鲜的状态,跨山越海,一路畅通到你家厨房!
此外,《条例》还规定,鼓励汕尾海域海上风电项目开发与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相结合,探索风渔融合项目。想象一下,一片海域上面风力发电、下面渔业养殖,助力汕尾打造现代海洋城市,成为“百千万工程”里一个闪亮的新增长极。
汕尾市《条例》是《广东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中现代化海洋牧场条款的细化和延伸。制定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深入指导、审查把关,省市协同、联合调研,合力破解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最终打磨出这部“精品良法”,助推我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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